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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自考对违纪行为有明确的处理办法,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违纪行为分为违纪和作弊两种:
违纪行为:如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等,处理办法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作弊行为:如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抄袭他人答案、交换试卷、使用通讯设备等,处理办法为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同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诚信考试提醒:1. 认真学习考试纪律,了解哪些行为是违纪、作弊,避免因无知而违规;2. 提前准备考试用品,只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3.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希望考生都能诚信考试,取得真实的成绩。
每一次努力,都值得被看见;每一次上岸,都值得被喝彩 TEL: 1357701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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