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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监理工程师执业禁止行为与责任追究

2026-04-01 09:00 0

一、主要执业禁止行为

1. 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监理资料,出具虚假验收报告

2.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执业,违规挂靠证书

3.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施工单位财物,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二、责任追究方式

1. 轻微违规:责令整改、警告、通报批评

2. 严重违规:暂停执业、吊销注册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

3. 构成违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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