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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及流程

2026-03-13 20:37 2

注册建造师需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职业素质。

一、继续教育要求
1. 时间要求:
注册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3年)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2. 内容要求:
(1)必修课:包括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项目管理、技术创新等内容。
(2)选修课:包括与专业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内容。
3. 方式要求:
继续教育可通过面授、网络教育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当地注册机构要求为准。

二、继续教育流程
1. 选择继续教育机构:
注册建造师需选择经当地注册机构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继续教育。
2. 报名参加继续教育:
登录继续教育机构网站,填写报名信息,缴纳继续教育费用。
3. 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按照继续教育机构安排,参加面授或网络教育学习,完成规定学时。
4. 参加考试:
完成学习后,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 提交继续教育证明:
在申请延续注册时,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提交给注册机构。

注册建造师需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无法申请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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