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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师招考合同签订及试用期规定

2026-03-14 10:40 1

云南省教师招考合同签订及试用期规定

以下是云南省教师招考合同签订及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一、合同签订

1. 合同类型:云南省教师招考录用的教师一般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2.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3. 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

4. 签订合同:录用后,要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或教育部门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试用期规定

1. 试用期期限:试用期一般为1年,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2. 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3. 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内,学校或教育部门会对新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 试用期解除合同:试用期内,新教师可以提前3天通知学校或教育部门解除合同;学校或教育部门在试用期内发现新教师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三、注意事项

1. 仔细阅读合同: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保存好合同:签订合同后,要保存好合同,以备日后使用;

3. 遵守合同约定:要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4. 了解试用期规定:要了解试用期的相关规定,顺利度过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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