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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成考专升本民法科目中物权编的核心考点

2026-05-31 09:44 0

物权编是云南成考专升本民法科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试中的高频出题区域。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物权编的法律条文数量多——但考试的核心考点相对集中。本文就来梳理物权编的核心考点。

物权的基本原则是基础考点。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自由创设。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的设立和变动需要以法定的公示方式向社会公开——不动产的公示方式是不动产登记——动产的公示方式是占有和交付。物权优先原则——物权优先于债权——同一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物权优先实现。一物一权原则——一个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相容的物权。这些基本原则是理解物权法律制度的基础——也是选择题的常考内容。

所有权是物权的核心内容。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其中处分权能是所有权的核心。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生产孳息没收征收等)和继受取得(买卖赠与继承等)。善意取得制度是考试重点——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在受让时是善意的、支付了合理价格并完成了法定公示——就可以取得所有权。善意取得需要同时满足的三个条件要记清楚——同时满足才能适用善意取得。共有制度——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和内部外部法律关系——也是常考内容。

用益物权的种类和特征。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和期限——耕地30年草地30到50年林地30到7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出让和划拨两种方式的区别。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地役权是为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担保物权的种类和特征。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一种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类。抵押权是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担保——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质权是转移财产占有的担保——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质权自交付或登记时设立。留置权是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留置该财产。三类担保物权的区别(是否转移占有标的物范围等)是选择题和简答题的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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