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77010368
继承编是民法典的最后一编,在成考民法考试中通常以选择题和简答题的形式出现。继承说白了就是一个人去世之后,他的财产由谁来继承、怎么分配的问题。继承的方式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考试的重点也集中在这两种继承方式的规则上。今天就把继承编的核心考点梳理一遍。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来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或者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注意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个范围要记清楚,考试中经常考到某种特殊情况下的继承权认定。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来分配遗产。遗嘱的形式有六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打印遗嘱也是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各种遗嘱形式的要件和区别是考试的高频考点,需要准确记住每种形式的签名和见证人要求。
遗嘱的撤销和变更也要了解。立遗嘱后如果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个规定很重要,因为以前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不能撤回,民法典修改后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这个修改点是考试很喜欢考查的地方,新旧规则的区别要记清楚。此外必留份制度也需要注意: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编的考点虽然细,但规律性强。法定继承侧重顺序和范围的记忆,遗嘱继承侧重形式和效力的比较。复习的时候我建议用表格来整理。把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列成两列,法定继承下面写顺序和分配规则,遗嘱继承下面写六种形式及其要件。考试前把表格看两遍,重点内容做到心里有数。继承编在民法考试中占的比重不算高,但属于容易得分的部分,因为考点明确、答案唯一,记住了就能做对。
每一次努力,都值得被看见;每一次上岸,都值得被喝彩 TEL: 13577010368
Copyright © 2025-2027 云南上岸观止 滇ICP备11000468号-2